2021年度4月
四川玄武岩纤维新材料研究院(创新中心)预算执行情况说明
一、基本职能
(一)负责统筹市场及科研方向,组织科研人员开展玄武岩纤维新材料应用研发。
(二)负责与下挂的各个科研机构开展协作研发。
(三)负责在广安每两年组织举行一次中国玄武岩纤维国际技术峰会(论坛),塑造品牌峰会。
(四)负责玄武岩纤维及其制品的生产合作和市场推广。
二、预算执行情况说明
(一)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
截至2021年度4月,四川玄武岩纤维新材料研究院(创新中心)财政拨款累计支出151.1万元。
(二)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
截至2021年4月,四川玄武岩纤维新材料研究院(创新中心)预算支出为131.64元,完成预算9.32%,其中:
1.工资和福利支出(类)基本工资(款):支出数12.7万元。
2.工资和福利支出(类)津贴补贴(款): 支出数5.80万元。
3.工资和福利支出(类)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(款): 支出数7.13万元。
4.工资和福利支出(类)职业年金缴费(款): 支出数0.72万元。
5.工资和福利支出(类)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(款): 支出数1.58万元。
6.工资和福利支出(类)其他社会保障缴费(款): 支出数0.23万元。
7.工资和福利支出(类)其他工资福利支出(款): 支出数19.72万元。
8.商品和服务支出(类)办公费(款):支出数2.82万元。
9.商品和服务支出(类)电费(款):支出数0.15万元。
10.商品和服务支出(类)差旅费(款):支出数4.94万元。
11.商品和服务支出(类)会议费(款):支出数0.97万元。
12.商品和服务支出(类)公务接待费(款):支出数0.16万元。
13.商品和服务支出(类)邮电费(款):0.1万元。
14.商品和服务支出(类)劳务费(款):支出数25.77万元。
15.品和服务支出(类)工会经费(款):支出数0.39万元。
16.商品和服务支出(类)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(款):0.54万元。
15.商品和服务支出(类)其他交通费用(款):支出数0.99万元。
15.商品和服务支出(类)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(款):支出数19.14万元。
16.其他资本性支出(类)办公设备购置(款):支出数10.48万元。
17.其他资本性支出(类)专用设备购置(款):支出数7.31万元。
18.其他资本性支出(类)无形资产购置(款):支出数10万元。
(三)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
四川玄武岩纤维新材料研究院(创新中心)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。
(四)华蓥代管资金支出情况说明
截至2021年4月,四川玄武岩纤维新材料研究院(创新中心)代管资金支出为19.46元,其中:
1.办公场地及设备租赁费:14.20万元。
2.鱼菜共生项目尾款:5.26万元。
三、“三公”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
截至2021年4月,四川玄武岩纤维新材料研究院(创新中心)“三公”经费财政拨款支出0.7万元。
附件 一.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表(公开01表)
二.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明细表(公开02表)
三.三公经费预算拨款支出明细表(公开03表)
四川玄武岩纤维新材料研究院(创新中心)
2020年5月19日